(一)若遭遇因胁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方要留意时间节点,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
(二)当发现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时,另一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到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三)清楚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与离异概念不同,不算离异。这能让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婚姻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