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钱款是已婚女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且数额较大,配偶可采取以下措施: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来源证明等;与未婚男协商,要求其返还钱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未婚男返还。
(二)若钱款是已婚女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难以要回。但如果存在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达成等法定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条件未达成,然后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尝试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