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公积金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先确定总额,一般平均分配,有约定从约定,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方可用现金补偿,已用于购房等支出则分割相应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公积金时,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婚姻期间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确定总额。通常情况下平均分配,但如果双方有关于公积金分割的约定,就依照约定执行。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会结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取得公积金的一方可通过现金补偿等形式将另一方应得份额支付给对方。若公积金已用于购房等支出,就要对相应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公积金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