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司公款27万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者应尽快归还挪用款项,避免因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情况加重法律责任。
归还资金后可争取公司的谅解,这对后续处理有积极作用。
(二)挪用者要主动向公司坦白情况,如果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样能在量刑上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