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无责方沟通,告知其虽无事故责任,但交强险有无责赔偿限额,因其未购买交强险,这部分赔偿需由其个人承担,明确具体赔偿金额。
(二)若协商失败,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等证据。
(三)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赔偿协议。
(四)若调解无果,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无责方赔偿。
(五)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