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收取分情况,首次鉴定由市级和县级地方医学会组织,费用由申请处理一方预缴;再次鉴定由省级医学会负责,费用由申请再次鉴定一方预缴。属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由申请处理方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不同阶段的医疗事故鉴定有不同的组织主体和费用预缴规则。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医学会负责。费用预缴遵循“谁申请谁预缴”原则。而最终费用承担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若属于医疗事故,说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所以费用由其支付;若不属于医疗事故,提出申请方承担费用。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时,鉴于医疗机构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情况,鉴定费也由医疗机构支付。如果大家在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方面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