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捕时,公安机关有立即释放被拘留之人的法定责任,同时要把执行情况迅速反馈给检察院,这是保障人权和司法程序合规的要求。
(2)若还需继续侦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这既能保证侦查工作继续开展,又保障犯罪嫌疑人一定的自由。
(3)后续侦查中,若证据充足,公安机关可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押被不起诉人应马上释放。
(4)被害人若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有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两种维权途径。
提醒:
犯罪嫌疑人要遵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规定;被害人申诉或起诉需注意时效等程序问题,详情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