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提起离婚诉讼且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应尽量收集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二)在合同纠纷中,若一方不同意履行合同,另一方要收集合同有效的相关合同文本、双方往来沟通记录等证据,以及对方违约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让对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