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挪用公司10万款项,应尽快归还资金尽量降低单位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二)主动与公司沟通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展现诚恳的态度。
(三)若已被司法机关介入,要如实供述挪用资金的相关情况,不要隐瞒或伪造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