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时男方作为被告不到场,一般民事诉讼法院可缺席判决;离婚诉讼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通常不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可拘传,有正当理由可提交书面意见供法院考量。
法律解析:
在一般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是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该判决对未到场方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离婚诉讼涉及人身关系,具有特殊性。若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为保障双方权益、查明案件事实,一般不会直接缺席判决,而是要求其到庭。若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若男方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主张和理由,法院会综合考量后进行审理判决。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男方不到场等类似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