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欠款用途。在离婚时,双方需仔细梳理信用卡欠款的去向,确定是否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方面。
(二)保留相关证据。若涉及债务性质争议,要保留能证明欠款用途和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证据,如消费记录、投资协议、聊天记录等。
(三)沟通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就信用卡债务问题进行友好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债务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