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四万已达数额巨大标准的情况,如果想从轻处理,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量刑。
(二)有条件为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行为,也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三)在被抓捕过程中或到案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积极将抢夺的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并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五)若存在持枪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等加重情节,要认识到会被从重处罚,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