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自行选择起诉夫妻一方或双方。被起诉一方承担责任后,对于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此时债权人要注意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
(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起诉负债一方,需收集证明该债务并非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