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法院续保通常需交保全费,它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应缴纳的费用,这是一般规定。
(二)申请费由申请人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费用。
(三)部分情况下,若法院已对同一笔财产采取过保全措施,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续保,部分法院可能灵活处理,但这不是普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