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二)申请时需按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保证金金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三)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