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在抚养权上有分歧,可积极与对方沟通,尝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避免进入诉讼程序耗费时间和精力。
(二)在离婚诉讼中,要向法院清晰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等。
(三)对于抚养权问题,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