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在上诉期间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一定条件,即存在因对方当事人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自身其他损害的情况。
(二)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三)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四)法院接受申请后,若情况紧急,需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