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损害完全由有过错的一方导致,另一方无过错,不用担责,只需保存好自身无过错的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
(二)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即使无过错也可能担责,此时应积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如对产品缺陷致损及时召回产品、对环境污染侵权进行治理等。
(三)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双方对损害均无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分担损失,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担比例和方式。
(四)若另一方存在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过失,应积极与对方沟通,主动承担相应责任,避免纠纷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