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有入户抢劫行为且抢劫数额7千多,若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还可以积极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
(三)主动将抢劫所得的7千多元退赔给被害人,并真诚道歉以取得其谅解,这些都能在法院量刑时起积极作用。
(四)而对于被害人,若受到伤害,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量刑时作为恶劣情节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