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案子未办结的原因和后续处理办法,促使其积极推进案件。
(二)若公安机关不作为、案件久拖不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监督并责令原办案机关及时处理。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由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督促其依法处理案件。
(四)若因未结案件导致当事人受损,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