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督促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协商不成,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先赔偿损失,再向责任方追偿。
(三)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四)若调解失败,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