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迟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公式为迟延履行利息=债务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二)对于迟延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如果已造成损失,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三)迟延履行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至被执行人实际履行完毕之日。
(四)申请执行人需要在执行申请里明确提出迟延履行金的请求,法院会审查确定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