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房子处理分多种情况,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获得房子一方承担后续还贷义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考虑到产权登记情况和双方贡献,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贡献,所以产权登记方要给予补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房子归属,若协商无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若房子有贷款未还清,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承担还贷义务是合理的。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