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调解离婚后调解不成进入判决程序,审理期限按不同程序区分。适用简易程序的,要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就要上级法院批准。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法院未判离,原告在无新情况、新理由时,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三)若调解中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就生效,婚姻关系解除,也就没有后续判决时间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