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满足行为、后果及因果关系三要件一般需担责,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可减免责,多人侵权按因素定责或平均担责。
法律解析:
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行为造成环境损害,就需担责。具体认定时,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如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废气;二是有损害后果,像农作物减产、人体健康受损等;三是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通常要专业鉴定。但如果存在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法定免责事由,行为人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对于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情况,会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等确定责任大小,难以确定时则平均承担责任。如果您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有相关疑问或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