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钱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款项,一般不能收回,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遵守。
(二)若给钱是赠与行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男方通常能撤销赠与收回钱,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除外。
(三)若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只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时,男方可依法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