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拒绝签字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拒绝签字一般不担责,有义务签字却拒绝或为掩盖滥用权利而拒绝签字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当股东拒绝签字是对公司违法违规或损害他人利益行为的抵制时,这属于股东正当行使权利,自然无需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若股东在有义务签字的情况下拒绝,像办理减资手续时拒绝签字,使得程序出现瑕疵,未通知已知债权人,这就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股东可能要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拒绝签字是为掩盖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在股东签字及责任承担方面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