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杂费包含在离婚抚养费中,因为抚养费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而学杂费属于教育费范畴。
(二)当子女因升学、学习新技能等出现超出原定学杂费的合理教育支出,原定抚养费不够时,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适当增加抚养费。
(三)增加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功,子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