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离婚前,认真准备起诉材料,确保材料中明确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提高符合起诉条件的概率。
(二)缴纳诉讼费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审查进度。若长时间未收到受理通知,主动询问法院未立案的原因。
(三)若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处理,仔细阅读相关文书,明确具体理由,可根据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上诉或重新准备材料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