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证明女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男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算,精神损害赔偿综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
(二)女方无上述法定过错情形,通常不用向男方赔偿。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