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法院执行人员违法执行或行为错误致损失,受损方可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由国家担责。受损方需收集好证明执行人员违法或行为错误的相关材料,按照法院规定的流程申请国家赔偿。
(二)若因被执行人故意转移、隐匿财产等造成执行困难产生额外损失,该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反映此情况,由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三)若申请执行人提供错误信息致执行错误并造成他人损失,申请执行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受损人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若协助执行人不履行协助义务造成损失,协助执行人需担责。法院可依法要求协助执行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