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男方可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男方争取抚养权,法院会予以支持。
(三)因其他原因,像母亲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有不良嗜好等,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男方请求抚养,法院会支持。
(四)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尊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