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帮信罪且流水四十几万,即使无获利也应重视,主动收集自己主观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证据,若确实不知情,此证据或可作无罪辩护依据。
(二)若存在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比如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可认定为立功。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详细说明自己在整个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以证明自己对上游犯罪的帮助作用较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