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全责却不签字,无需担心,交警出具的认定书有法律效力,送达就生效。
(二)先和对方沟通,说明责任认定情况,促使其配合后续理赔。
(三)若沟通没用,凭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四)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担责。
(五)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