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情况下,向借款人提起诉讼要按照“原告就被告”,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处理。
(二)要是借款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有明确说法,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起诉的法院。
(三)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争议是关于给钱的,那么收钱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能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四)借贷双方书面协议选了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比如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就按约定来,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