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双方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接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男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有争议,女方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