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
(二)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或者有部分责任,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项目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在此过程中要保留好各项相关票据和凭证。
(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收集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发票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