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诉讼离婚,应准备好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二)提交材料后等待法院受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要积极配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但被告不受此限制。需做好诉讼周期长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