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主动与贷款机构沟通,说明自身还款困难的情况,申请展期或者调整还款计划,若贷款机构同意,可避免抵押物被处置。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新的还款安排,贷款机构会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抵押权,先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抵押房产,法院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拍卖款清偿债务后有剩余会返还给借款人,不足的话借款人仍需偿还剩余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