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了使用伪造信用卡诈骗二十多万的行为,要及时退还诈骗所得款项,这在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展现悔罪态度。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要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若在犯罪中属于从犯,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