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若遇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应先与抵押人协商,通过协议让抵押车辆折价,或者对车辆进行拍卖、变卖,用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债务。
(二)若与抵押人协议不成,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由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三)债权人一定不能擅自处理抵押车辆,否则会构成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