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一方与他人同居,另一方想起诉离婚,首先要收集充分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二)起诉后,配合法院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三)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四)在财产分割上,可主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争取适当多分财产。
(五)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积极说明自身抚养优势,以争取更大概率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