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需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要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提供稳定的收入、居住环境等证据。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女方可强调自身优势。
(三)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对方过错证据,以争取更多财产。
(四)债务方面,要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避免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