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申请仲裁范围:劳动者要清楚劳动仲裁受理的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临时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的争议。
(二)及时提交仲裁申请: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等待仲裁委审理裁决:仲裁委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