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安全: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出现二次事故。
(二)报警与通知保险: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对方责任,同时通知己方保险公司。
(三)现场拍照:对车辆受损部位、车牌号、事故全貌等拍照留证。
(四)协商定损:和对方及保险公司一起前往定损中心,确定车辆维修方案和费用。
(五)选择维修厂:自行挑选正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
(六)保留凭证:维修结束后,保留好维修发票等相关凭证。
(七)索赔: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若对方拒绝,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