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保留好购房出资的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提前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同样保留出资凭证,保障该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担心分割问题,可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条件。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要保存好各自父母的出资证据。登记在双方名下,先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准备好出资证据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