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对方有无法定过错。若婚姻中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确定损害赔偿数额。若符合赔偿条件,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金额。
(三)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正常解除婚姻关系,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