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继父离婚时继子女已满十八周岁,若继子女已独立生活,继父母与继子女拟制血亲关系常随婚姻关系解除消除;若继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继父曾承担抚养义务,离婚时可协商或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是否给予经济帮助。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拟制血亲关系的存续与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和抚养事实相关。当继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独立生活,继父母与继子女基于婚姻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多会随婚姻关系解除而不复存在,双方法定的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不过,若继子女虽成年但因上学、疾病等无法独立生活,且继父之前履行了抚养教育责任,那么在离婚时,继父可与相关方协商是否继续给予生活帮助。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院,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形,秉持公平原则来判定继父是否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并确定帮助方式、期限和金额。如果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