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处理:确保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财产分割条款落实,像房产过户、存款分割等要及时完成,避免对方拖延拒绝。若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要在规定时间起诉重新分割。
(二)子女抚养:留意对方是否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未支付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保障对方合理探视权,但要防止对方伤害子女。
(三)人身安全:若对方纠缠威胁,应及时报警,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留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
(四)权益维护:重新生活期间,注意维护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对方恶意诋毁的,可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