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起诉工伤人身损害,要知晓法院虽未明确开庭时间,但会遵循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从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若普通程序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要留意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且会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以需关注法院传票及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